关于同层次班级学科月考(期末)平均分考核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7-09 16:00

asasa

各学部、各年级: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科平衡发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关于同层次班级学科月考(期末)平均分考核细则》,希望各年级认真执行。

一、教学成绩考核对象

有同层次班级的任课教师。

二、教学成绩考核前提

各学部必须确保各年级学月考试和期末考试的可信度、难易度、区分度,从命题、监考、阅卷到分数统计,做到公平公正。对命题、监考、阅卷、计分等环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学校将按教学事故给予严肃处理。

三、教学成绩考核标准

凡是班平均分与所有同层次班级月考(期末)平均分相差:

1.高中语文5分;高中数学8分;高中英语8分;高中物理6分;高中化学5分;高中生物4分;高中政治5分;高中历史5分;高中地理5分及以上的。

2.初中语文5分;初中数学8分;初中英语8分;初中物理5分;初中化学4分;初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4分及以上的。

3.小学语文5分;小学数学6分;小学科学5分;小学英语5分及以上的。

四、成绩考核执行办法

1.凡符合“教学成绩考核标准”的教师一次性扣罚500元。

2.同层次班级学科月考(期末)平均分第一名的教师,且高出“教学成绩考核标准”,一次性奖励500元。

3.对中途接班的任课教师,以接班时同层次班级学科成绩差异为基础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是,以接班时同层次班级学科成绩差异为基数,差异值缩小到一定值,一次性奖励500元;差异值扩大到一定值,一次性扣罚500元。具体差值参照“教学成绩考核标准”。

4.没有同层次班级学科月考(期末)的教师,考核方式是:(1)以“三度”标准进行考核。(2)以优秀率、合格率标准进行考核。两个标准,均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根据年级实际情况制定。

5.各年级每次考试后4个工作日必须将未达到的教师名单上报各学部教学主任处并附上比较数据。各学部教学主任将考核结果电子文档传至学校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处集中上报分管校级领导审核。

6.对特殊异常情况考核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7.本考核细则执行时间为2020年春期期末考试开始试行。

8.本细则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办公会。

 

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管理中心 

2020年7月9日